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文章出处:原创 人气:8421 发表时间: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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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做好我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规则公平、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复试及录取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流程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二、复试分数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

300

34

51

电子信息

[0854]

300

34

51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2025年4月8-4月10日,复试前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

(二)复试形式:采用现场面试形式,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面试占50分,综合素质面试占50分。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

(三)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以下7项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8hr@cs48.com,邮件标题请按照如下格式:姓名+初试总分+本科院校及专业+联系方式。

1.个人简历:自述本人的性格特征、学习情况、学术及从事过项目经历(包括不限于发表专业领域相关的论文、作品、专利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情况)、荣誉情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等荣誉称号获得情况等),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

2.初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英语四、六级证书;

5.加盖有公章的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6.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水平的材料;

7.《诚信复试承诺书》。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以综合面试考察为主,主要包括:

1.专业知识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应用能力;

2.综合素质评判,评判维度包括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能力等方面;

(二)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分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权重50%,复试成绩占权重50%。

五、复试环节

(一)自我介绍(含英文)

(二)综合面试(包含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综合素质评判)

六、调剂

(一)调剂要求:

1.学硕初试总分不少于305分,专硕初试总分不少于315分,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以上;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4.报考类别为学术型或专业型硕士且与我单位硕士点对应专业初试统考科目一致;

5.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调剂考生入学后与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二)调剂程序:

1.满足调剂原则的调剂考生需将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48hr@cs48.com),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材料清单见上述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2.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v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

报名调剂: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电子科学研究院(83000),院系为018长沙半导体工艺设备研究所;

3.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同意到我所参加复试,未确认者不能参加复试:

4.复试通过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考生应在24小时内重新登陆系统,接收拟录取通知。

七、录取办法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素质及思想道德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拟录取阶段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信网验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已录取考生来我所报到后,我所将视情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所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审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根据教育部体检文件要求,由考生在复试后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将体检表尽快寄至我所,体检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福利待遇

在读期间学费全免。新生入学后,根据电科研究生院安排,第一学年采取统一集中授课方式,每月享受1800元生活补助;第二学年回研究所培养,每月享受3500-4000元的生活补助,另外享受免费住宿、餐补、体检、探亲路费报销等福利政策。

十一、公示、监督与复议

我所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含录取专业)进行公示。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复试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监督,考生可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投诉。监督联系方式:

纪检监察部:0731-85401392

人力资源部:0731-85401201

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张老师 13786188850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1025号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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