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电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电科装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简称四十八所)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方式,于2025年1月16日与股权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电科装备、四十八所合计转让所持有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红太阳新能源)75%股权,并于2025年2月21日完成了75%股权转让涉及的国资委产权登记变更。目前,按照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指导意见,电科装备、四十八所已配合准备齐全本次75%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股东会决议等材料,该等材料已于2025年3月7日快递至红太阳新能源。按照电科装备、四十八所与股权受让方于2025年1月16日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以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关于沟通工商变更事项的复函》(所函字〔2025〕35号),本次75%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须于2025年3月28日前完成。
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后,红太阳新能源为四十八所持股25%的参股企业,按照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及交易各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红太阳新能源及其后续设立的子企业、分支机构等不能继续使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商标、字号(包括但不限于CETC、中国电科、中电科、电科装备、四十八所、烁科装备、烁科)或与前述商标、字号可能构成混同的商标、字号,以及不继续使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亦不得从事任何可能致使第三方认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红太阳新能源构成实际控制或者影响的行为。否则,电科装备、四十八所或者关联单位有权向红太阳新能源追究侵权等有关责任,电科装备、四十八所或者关联单位亦不会就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向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